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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艾希汇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8-020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艾希汇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李彦伟于2016年8月共同投资设立浙江艾希汇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艾希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6月13日,本公司与李彦伟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本公司出资2,100万元、李彦伟出资400万元共同设立浙江艾希公司,其中本公司持股60%、李彦伟持股40%。2016年8月23日浙江艾希公司已办妥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李彦伟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约定,李彦伟承诺浙江艾希公司2017 年、2018年、2019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若浙江艾希公司2017年至2019年任一年度净利润低于目标净利润,则李彦伟不从浙江艾希公司领取薪酬;若浙江艾希公司2017年至2019年任一年度净利润低于目标净利润的80%,则李彦伟承诺就未达到目标净利润部分进行补偿,补偿时间不晚于次年的6月30日。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1、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浙江艾希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337.87万元,未完成本年业绩承诺。

  2、业绩承诺未能完成原因分析

  浙江艾希公司自2017年起致力于智能制造系统软件的研发、实施及应用,由于软件开发项目周期较长,且研发团队扩充使得人工成本及固定运营费用大幅增加,同时浙江艾希公司对市场重新规划及开拓,新市场及新客户开发对应的销售费用相应增长,一定程度影响浙江艾希公司的业绩完成。

  四、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后续解决措施

  本公司将加大力度协助浙江艾希公司及经营管理团队拓展市场,加强成本控制,提升经营效率以实现浙江艾希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

  根据本公司、李彦伟、浙江艾希公司、杭州艾希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签订的《业绩补偿支付协议》约定,李彦伟应就2017年度未达到目标净利润部分进行补偿。经确认后由李彦伟向本公司补偿归属于本公司利润补偿金额为520.85万元。同时,李彦伟对本公司的业绩补偿义务由其控制的杭州艾希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上述补偿款从浙江艾希公司尚未支付给杭州艾希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的款项中进行扣除后直接支付给本公司。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